西安工程大学七届五次教代会征集提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23日 11:30  点击量:

各代表团及各位代表:

根据《西安工程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条例》规定,在教代会召开之前,须向教代会代表征集提案。教代会提案工作,是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重要工作,也是学校实现决策民主化和科学化的有效途径。我校第七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即将召开,现将本次教代会提案征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代表团要动员本团代表广泛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认真填写提案表。

   二、提案要求

   代表应围绕学校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的重要事项和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为学校的改革发展出谋献策。作为教代会提案的内容应符合下列原则:

   (一)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二)符合学校的实际情况;

   (三)属于学校行政职权范围内能处理的问题;

   (四)属于教代会职权范围内的问题;

   (五)具有实际价值和作用;

   (六)具有较大影响面。

   不作为提案的意见和建议,代表应填写“代表意见和建议用纸”。

   三、代表提案表的填写要求

   (一)提案要一事一案,不要在一份提案表上写几件事。

   (二)填写提案时,“案由”务求简明扼要,“内容”具体明确,符合实际,力戒空泛,既有问题和建议,又有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

   (三)每份提案表应有一位代表作为提案人,至少五名代表作为附议人,否则不能立案。

   (四)请在统一的提案表上填写提案,用钢笔或签字笔书写,字迹工整,提案人与附议人须手写签名。

   代表对学校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时,应填写“代表意见和建议用纸”。专用纸可以一个人填写,但要“一事一纸”,字迹清楚。

   四、本次教代会提案征集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21日。

   附件:1. 西安工程大学教代会代表提案表;

         2. 西安工程大学教代会代表意见和建议用纸。

西安工程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6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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