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工会:
根据陕西省教育工会《关于评选陕西教育系统优秀工会工作者的通知》(陕教工会[2017]5号)精神,决定推荐评选陕西省教育系统优秀工会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条件
1.认真学习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模范执行和贯彻中央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和党的工运理论、方针和政策;
2.热爱工会工作,认真钻研业务,工作积极主动,富于开拓精神,工作取得突出成绩;
3.密切联系和服务教职工,坚持主动依法科学维权,积极为教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4.廉洁奉公、为人正派、作风民主、团结同志、勇于批评与自我批评,受到教职工广泛拥护和称赞;
5.在工会岗位上连续工作3年以上(2014年3月以前到岗)的高校工会专兼职主席或副主席;
6.在工会岗位上连续工作3年以上(2014年3月以前到岗)的高校工会专兼职干部。
二、推荐名额
推荐评选工作以各基层工会为单位,每个基层工会可在学校工会或基层工会专兼职主席或副主席、工会专兼职干部(含校工会专职干部、校工会委员、基层工会委员)范围内推荐两名优秀工会工作者候选人。
三、工作要求
请各基层工会务必于2017年2月27日下午5时前将推荐名单纸质版(需加盖本单位党委公章)报校工会。
联系人:王鸣媛 电话:029-82330572
西安工程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7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