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民主管理 > 教代会 > 法规文件 > 正文
标记:
关于对西安工程大学七届三次教职工代表大会
代表提案(意见、建议)的复文
您提出的《 》的提案(意见、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
联系人:
抄报:第七届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校工会)
上一条:西安工程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办理工作实施办法 下一条:西安工程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