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工程大学校务公开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06日 16:48  点击量:

内容提要:校务公开是高等学校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一项基础工作,是实行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有效手段;是提高学院管理水平和办学水平的重要措施;是进一步加强学院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力保证。根据上级有关校务公开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校务公开是高等学校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一项基础工作,是实行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有效手段;是提高学院管理水平和办学水平的重要措施;是进一步加强学院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力保证。根据上级有关校务公开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校务公开的指导思想

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实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坚持党的“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路线,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将学校重要校务予以公开,增强学校工作的透明度,使广大师生员工知校情、议校事、参校政,以提高学校的管理水平和办学水平,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学校的改革与发展。

二、校务公开的工作机制

校务公开的实质是监督,校务公开的关键是真实。校务公开工作事关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必须坚持由学校党委统一领导,学校行政主抓,纪检、工会等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和监督,业务部门各负其责,教职工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三、校务公开的形式

1.主要形式:教代会是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组织形式和制度,是实行校务公开的主渠道和基本载体。

2.辅助形式:

⑴.通过中层干部会、教职工大会、教代会代表组长会、民主党派协商会、学生大会、座谈会、新闻发布会等各种会议形式公开校务工作;

⑵.通过公告、通报、广播、电视、校报、简报、校园网等文传形式公开校务工作;

⑶.通过校领导接待群众来访,有关部门设立意见箱等形式,收集、征询群众意见,改进工作。

四、校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凡学校各级管理机构及其负责人所从事的与学校管理、教育改革密切相关的工作,以及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决策,除党和国家规定的保密事项以外,原则上都要在一定范围内采取适当的方式和程序予以公开。

1.每年适时召开教代会,听取行政工作报告,讨论学校的年度工作计划、发展规划和改革方案;讨论学校的奖惩、分配方案以及有关规章制度;讨论职工住房分配的原则和办法;在党委领导下,民主评议学校的各级领导干部;

2.学校的年度财务预、决算应向教代会代表做出报告;

3.学校的医疗费、招待费开支情况要向教代会报告;

4.学校福利费的管理与使用办法,由教代会生活福利工作小组讨论通过,其开支情况要向教代会报告,接受监督;

5.干部岗位聘任公开。公布拟聘岗位及应聘条件、竞聘办法、竞聘程序,并对拟聘对象实行任职前公示;

6.职称评聘公开。公布职称评聘的条件、评聘办法、公示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公布评聘结果;

7.人员招聘、调动进入我校时要征求教代会民主管理工作小组的意见;

8.住房公积金、退休养老金、医疗保险金和其它社会保障基金等与教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经费管理工作要向教代会生活福利工作小组报告,并通过一定形式向教职工通报;

9.基建工程中的施工队伍考察、工程项目及工程监理招标、建筑材料的采购及工程竣工验收、决算等环节要有纪检、监察、工会和教职工代表参加监督。涉及教职工的住房建设要定期向教职工通报工程进展情况,同时成立教职工民主管理小组参与工程监督;

10.大宗物资、设备仪器、药品、办公用品的采购要有监察、审计、工会及使用单位的代表参加;

11.合资及联合办学项目决策前,要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决策后还应在一定范围内向教职工说明该项目对学校发展带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2.公房管理和教职工住房调配的情况要向教代会民主管理工作小组和生活福利工作小组报告;

13.确定水电费收费的标准时要征求教职工的意见;

14.有关学生管理的制度和办法、学生奖学金和助学金的评选及发放办法、保送研究生的遴选办法和遴选结果要向学生公开;

15.学校的招生计划、教育收费标准等应按照上级的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开;

16.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17.党政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执行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五、校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及监督

1.建立校务公开的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校党委领导下的校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校务公开的实施。领导小组组长由校党委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由校工会主席(或副主席)担任;成员由校纪委、党办、校办、监察处及有关职能处室负责人、教代会代表组成。办公室设在校工会,负责校务公开的日常工作。

2、建立民主决策的反馈机制

学校成立群众意见征询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群众意见的征询工作。组长由校工会负责人担任,成员由教代会民主管理工作小组和党办、校办有关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校工会办公室。

在有关学校改革、发展以及与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决策前,群众意见征询工作小组应采取一定形式进行民意调查,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把教职工对决策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提供给学校领导,以便科学进行决策;决策实施后,要及时收集反馈信息,了解决策实施效果和教职工的反映。

3.建立校务公开监督机制

学校成立校务公开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检查各级职能部门校务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全面,公开是否及时,程序是否符合规定,教职工反映的问题是否得到落实,同时收集教职工对校务公开效果的评议意见,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并作好信息反馈工作,以保证校务公开的实效性。校务公开监督小组由校纪委书记任组长,校工会主席(副主席)、党办主任为副组长,成员由监察处负责人和教代会代表组长组成,办公室设在校纪委。

六、二级单位的院(处)务公开

校内各二级单位可参照《西安工程大学校务公开实施办法》,着重在财务、人事管理、教学、科研、生产及收益分配等方面,制定出适合本单位情况的民主管理与监督的具体办法,建立二级单位的院(处)务公开制度,并将具体实施办法报校校务公开领导小组,以便监督检查。

上一条:西安工程大学二级学院院务公开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