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筹备召开西安工程大学第八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20日 22:51  点击量:

各院(部)级党组织:

   我校第七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于2012年9月召开,任期已届满。根据《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事业单位工会工作条例》、《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和《西安工程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拟筹备召开我校第八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双代会”)。按照学校党政工作总体部署,经校党委会对“双代会”换届申请和筹备方案的审定,一致同意召开我校第八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会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全国总工会十七大精神,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坚持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全面增强工会组织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发展大局,坚定政治方向,凝聚奋进力量,维护职工权益,做好服务工作,团结动员全校教职员工,凝心聚力,改革创新,弘扬爱国爱校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为落实“新时代高教40条”,实现学校“十三五”规划和第二次党代会提出的“两步走”战略目标而奋斗,努力开创新时代我校工会事业新局面。

二、大会主要任务

   (一)听取并讨论学校行政工作报告;

   (二)讨论学校财务工作报告(书面);

   (三)听取并审议第七届工会委员会工作报告;

   (四)讨论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报告(书面);

   (五)审议第七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八届一次教代会提案征集情况的说明;

   (六)选举第八届工会委员会及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

   (七)听取并讨论学校专项工作。

三、大会筹备工作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对“双代会”筹备工作的领导,校党委研究决定,成立学校第八届“双代会”筹备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双代会”筹备工作,办公室设在校工会。

   筹备领导小组组成名单:

组  长:校党委书记  刘江南

副组长:校长  高岭

           校党委副书记  赵小峰

成  员:党政办、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监察处、人事处、财务处、审计处、校团委等部门负责人及工会专兼职副主席。

   筹备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工作组,具体如下:

(一)组织及代表资格审查组

组  长:党委组织部部长

成  员:人事处、监察处、校工会等部门负责人。

主要职责:

   1. 审查选举的程序和代表的合法性;

   2. 起草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3. 负责大会选举的相关工作。

(二)秘书组

组  长:党政办主任

成  员:财务处、审计处、校工会等部门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

   (1)起草“双代会”会议有关材料和换届方案;

   (2)起草学校行政工作报告、学校财务工作报告、第七届工会委员会工作报告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等;

   (3)起草大会主持词和讲话稿、大会议程、日程安排等。

(三)会务组

组  长:校工会常务副主席

成  员:党政办、宣传部、校工会、校团委等部门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

   (1)负责宣传组织策划、新闻报道和相关材料的起草工作;

   (2)负责大会所需的材料印制,大会所需物品的准备等会务工作。

四、“双代会”代表选举工作

(一)代表条件

   依照法律规定享有政治权利并符合下列条件的我校在编在岗教职工(含学校人事代理人员),均可当选为“双代会”代表:

   1. 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能够教育引导教职工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能够团结引导教职工听党话、跟党走。

   2. 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工作认真,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具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和民主意识,能较好地完成本职工作,在学校的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中做出贡献。

   3. 热爱工会工作,关心学校的建设发展和教职工的切身利益,能够密切联系群众,深入了解和客观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在教职工中享有较高的威信和一定的影响力,认真履行代表职责。

   4. 教师应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二)代表的名额及构成

   根据《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总工发〔2016〕27号)、教育部《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2号)、《陕西省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陕教规范〔2015〕11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代表的名额及构成如下:

   1. 第八届“双代会”正式代表159名,代表人数占全校在编在岗教职工(含学校人事代理人员)人数的9%左右。

   2. 代表的构成应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代表中应有教师、管理人员、领导干部,其中教师代表不得低于代表总数的60%。青年教职工和女性教职工在代表中应占适当比例。学校党政领导、工会专职副主席作为代表候选人推荐到有关选举单位选举,其代表名额统一下达,不占选举单位名额。

   3. 代表的选举程序及产生办法

   (1)“双代会”代表以分工会为选举单位,由教职工按照差额选举的原则、无记名投票方式直接选举产生。候选人应多于应选代表的10%。选举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教职工参加方能召开,被选代表获选举单位教职工半数以上赞成票方可当选。

   (2)当选代表的资格由组织及代表资格审查组进行审查。当选代表经审查有效后,方能成为正式代表。正式代表应填写统一的代表登记表。代表实行任期制,任期5年。

   (3)各分工会应在本单位党组织和校工会的领导下,严格按选举程序组织好“双代会”代表的选举工作。

五、第八届工会委员会及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组成及产生

   按照《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规定建议设工会委员会委员21人。其中主席1人、常务副主席1人、专职副主席1人,兼职副主席2人;经审委员会委员5人,其中主任1人。

   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经教职工充分酝酿讨论,以分工会为单位推荐,由第八届“双代会”筹备领导小组根据多数分工会的意见,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报经校党委和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审查同意后,由大会主席团提交大会选举产生。工会委员会委员应差额选举产生,差额率不低于5%;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等额选举产生。

六、具体要求

   1. 大会的筹备工作和大会的召开在校党委的领导下进行。各筹备工作组要按照职责,切实做好会议的各项筹备工作。校工会要依照工作程序,做好准备工作和负责做好代表的提案征集工作。各单位党政领导要关心重视“双代会”的筹备和换届选举工作,党组织要全面负责,深入发动群众,确保筹备工作顺利进行。

   2. 各单位要从学校发展建设大局出发,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和《陕西省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等有关文件,统一思想,增强主人翁意识,充分行使全体会员的民主权利,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条件、结构比例和程序要求,精心组织好本次“双代会”换届选举工作。

   3. 各单位要组织代表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在学校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征集大家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形成高质量的提案,积极为学校事业发展献计献策。

 

 

 

 

                      中共西安工程大学委员会

2018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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