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评选陕西省模范职工小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6-23 9:50:56点击量:加载中...
各基层工会:
根据《陕西省总工会关于推荐评选全国和省级模范职工之家、模范职工小家的通知》(陕工发[2015]12号)要求和推荐名额分配比例,我校将在各基层工会中择优推荐1个省级模范职工小家候选单位。现将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条件
评选对象为基层工会委员会。评选条件为在调动职工群众工作积极性,开展互助互济,帮助职工解决实际困难,改善职工生产、工作和休息环境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此前已经受过相应级别表彰的集体不再重复申报。
二、推荐办法
(一)请各基层工会根据评选条件进行自荐,同时请附300字以内的事迹简介,主要包括本单位近年来在模范职工小家创建过程中主要做法和取得的相关荣誉。校工会将召开相关会议,按照各基层工会申报、优中选优的原则,推荐1个省级模范职工小家上报省总工会参评。
(二)请各基层工会将相关材料的纸质版(须加盖单位公章)和电子版(发送至:465430048@qq.com)于2015年6月24日(周三)下午下班前报校工会。未尽事宜,请与校工会联系。
联系人:王鸣媛 联系电话:823305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