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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校务公开是高等学院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一项基础工作;是实行学院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有效手段;是提高学院管理水平和办学水平的重要措施;是进一步加强学院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力保证。随着二级学院改革的不断深化,根据上级有关校务公开的文件精神和《西安工程大学校务公开实施办法》,结合我校二级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校务公开是高等学院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一项基础工作;是实行学院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有效手段;是提高学院管理水平和办学水平的重要措施;是进一步加强学院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力保证。随着二级学院改革的不断深化,根据上级有关校务公开的文件精神和《西安工程大学校务公开实施办法》,结合我校二级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院务公开的指导思想

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实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坚持党的“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路线,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将学院重要院务予以公开,增强学院工作的透明度,使广大教职员工知院情、议院事、参院政,提高学院的管理水平和办学水平,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学院的改革与发展。

二、院务公开的工作机制

院务公开的实质是监督,关键是真实。院务公开工作事关学院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必须坚持由学院党总支统一领导,学院行政主抓,工会有关部门协调监督,业务部门各负其责,教职工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三、院务公开的形式

1.主要形式:教代会是学院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组织形式和制度,是实行院务公开的主渠道和基本载体。

2.辅助形式:

⑴.通过学院中层干部会、教职工大会、学生大会、座谈会、新闻发布会等各种会议形式公开院务工作;

⑵.通过公告、通报、广播、电视、院报、简报、校园网等文传形式公开院务工作;

⑶.通过院领导接待群众来访,设立意见箱等形式,收集、征询群众意见,改进工作。

四、院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凡学院管理机构及其负责人所从事的与学院管理、教育改革密切相关的工作,以及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决策,除党和国家规定的保密事项以外,原则上都要在一定的范围内采取适当的方式和程序予以公开。

1.每年适时召开教代会,听取院行政工作报告,讨论学院的年度工作计划、发展规划和改革方案;讨论学院的奖惩、分配方案以及有关规章制度;在院党总支的领导下,民主评议院领导干部;

2.学院的财务收支情况、招待费的开支情况应向教代会做出报告;

3.学院的发展基金、奖励基金和福利基金的管理与使用办法,由教代会讨论通过。其开支情况要向教代会报告,接受监督;

4.干部岗位聘任公开。公布拟聘岗位及应聘条件、竞聘办法、竞聘程序,并对拟聘对象实行任职前公示;

5.职称评聘公开。公布职称评聘的条件、评聘办法、公示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公布评聘结果;

6.人员招聘、调动进入学院时要公开;

7.基建装修工程中的施工队伍考察、工程项目及工程监理招标、建筑材料的采购及工程竣工验收、决算等环节要有工会和教职工代表参加监督。

8.大宗物资、设备仪器、办公用品的采购要有工会及使用单位的教职工代表参加;

9.合资及联合办学项目决策前,要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决策后还应在一定范围内向教职工说明该项目对学院发展带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0.有关学生的管理制度和办法、学生奖学金和助学金的评选及发放办法、保送研究生的遴选办法和遴选结果要向学生公开;

11.学院的招生计划、教育收费标准等应按照学校的要求公开;

12.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13.党政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执行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五、院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及监督

1.建立院务公开领导小组

成立院党总支领导下的院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院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党总支书记担任,副组长由院长担任,成员由工会主席、院办、教职工代表组成。办公室设在院办,负责院务公开的日常工作。

2、建立民主决策反馈监督机制

成立群众意见征询监督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群众意见的征询及院务公开的监督工作。组长由院工会主席担任,成员由教职工代表和院办有关人员组成。

在有关学院改革、发展以及与教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重大问题决策前,群众意见征询监督小组应采取一定形式进行民意调查,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把教职工对决策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提供给学院领导,以便进行科学决策。决策实施后,要及时收集反馈信息,了解决策实施效果和教职工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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